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采购概况1.1项目名称:承德市避暑山庄博物馆《兴盛时期的避暑山庄》二展改陈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采购内容及数量:制作安装通体展示柜、壁挂展示柜、可移动独立展示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4项目实施地点:避暑山庄博物馆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6采购预算:176350.81元
1.7计划工期:2018年9月 7日开工,2018年 10月 6日竣工,30日历天
1.8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展览展示或加工、制作展柜、展台制造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申请。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获取招标文件
3.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08月16日至2018年08月20 日17时00分前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丽园小区12号楼2楼201室)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谈判文件费用5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答疑
4.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8年08月 25 日10时00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6日16时00分。
4.2投标人在获得谈判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09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
缴纳金额:叁仟元整(¥3,000.00元)
账户名称:承德市避暑山庄博物馆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承德太平桥支行
开户行账号:0411001509264043395
备注:
1、投标保证金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存入,不接受一般户及现金存入;
2、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关键词,以便查验;
3、缴纳后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打印出进账单或转账凭单即可说明已经缴纳了保证金。
4、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缴纳回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开标时需携带缴纳进账单或转账凭单原件备查,原件须与复印件一致;
★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承德市避暑山庄博物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代理费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一旦投标则视为此项已同意:
7.1支付金额:贰仟壹佰元整。
7.2 开评标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具体金额已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7.3支付时间:确定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
注:1.请各投标单位以实际情况在投标清单中考虑该费用 。
2.如招标失败造成无中标人的由招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承德市文物局网(http://www.shanzhuang.gov.cn/)及避暑山庄旅游(http://www.bishushanzhua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避暑山庄博物馆
联系人及电话:董建力/13031425776
招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罗智文/1893289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