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比选文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比选公开增选入围招标代理单位,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比选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负责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及其它应进行比选及招投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此次比选公开选择的招标代理单位增选至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库,今后根据具体情况在入围单位中抽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已入库单位需重新申报入库。
二、比选单位: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建春 联系电话: 0314-2026515
三、建设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
四、拟代理招标工作内容:
中选人将接受招标单位委托负责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管理的,依据《管委会工程管理办法》规定15万以上(含15万)需进行比选及招投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5万以上(5万)货物采购、服务及其它应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中选人具体负责招投标总体过程的招投标文件编制相关事宜。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80%计算收取费用。竞选人被确认中选后,代理服务费率不调整,每项招标代理项目单独核算代理费。单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如按照此标准取费不足2000元则按照2000元取费。
如中选人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拒绝承担小项咨询服务、工作效率低下、弄虚作假等情况,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人资格。已被取消中选人资格的单位不能再次申报入围。
六、入围合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甲级资质或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或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3、申请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5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总投资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
4、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参加竞选。
5、采购及服务类招标项目需在承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的并提供备案时间。
6、投标比选文件采用胶装,包含合格的报名申请表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
六、2018年5月22日上午9时在承德文物局3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比选,中选结果将在承德文物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单位将向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七、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如违法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招标代理资格。
八、本公告中未能明确的情况,招标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